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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保险: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保险公司和客户约定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即给付保险金。由于癌症的发病频率相对较高,保险公司开发了专门的癌症保险,可以为癌症患者提供更充足的保障,更有针对性。
医疗保险: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约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进行治疗、住院或手术等,将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费用。保险公司一般承担以下医疗费用:一般住院医疗费用(包括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病房费用、护理费用和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手术费用保险金(包括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内因接受手术治疗而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险的赔付一般遵循补偿原则,即在约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给付各项医疗费用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已从其它机构获得赔偿,则仅给付剩余的部分。
收入保障保险: 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的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其给付方式一般是日额给付。即按照实际的住院天数,每日按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一般有最多给付天数的限制。这种每日给付的一笔固定金额的方式,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住院期间稳定的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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