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的社保制度
发布时间: 2006-7-17 12:01:09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本报讯 (实习生傅蕾)7月1日至2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中国农民工问题与社会保护研讨会上,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保险制度成为与会的专家学者讨论的热点问题。“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成为保护农民工的关键之所在,所以必须尽快出台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刘明祖强调。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我国目前6000万农民工中,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不到20%,参加养老保险的为16%,投放医疗的仅占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赵殿国指出,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担心要求企业和职工参保影响本地的竞争力,从而把不要求企业和职工参保作为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对农民工社会保险采取能拖则拖的态度;此外,现行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也不适合农民工的特点与需求。
据赵殿国介绍,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具体规定,不存在政策性的障碍,最艰难的部分在于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方面的改革。他建议,正规就业的农民工可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对于非正规就业进城农民工和乡镇企业农民工,要实行低费率、低保障、广覆盖、可转移的政策,并与现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负担,以企业缴费为主,单位缴费一般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0.5%,职工缴费一般不高于本人工资收入的5%;实行个人账户,建立专项调剂金,不搞社会统筹。